1. 报名
1.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二十五周岁以下,品行端正无犯罪历史记录,未婚,无神经病及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包括由内地(国内)移居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的学生。
招生院校对考生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请参照招生专业目录。
2. 时间
四月一日至四月二十四日
(澳门地区报名时间由澳门中华教育会定)
3. 地点及手续
联合招生办公室
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政编码:510080,
电话:(020)87750695,87776581
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
电话:(0591)7843064
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厦门市历志路5号,邮政编码:361003
电话:2020473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政编码:200234,
电话:(021)64513403,64511200转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皂君庙甲4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2254310,62251932
香港考试局
九龙新蒲岗爵禄街十七号,电话:23280061
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
上环总社:香港干诺道中78-8号中旅集团大厦
电话:28533888
湾仔分社:香港轩尼诗道138号修顿中心地下
电话:28323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华道196-202号嘉富大厦地下
电话:25650370
香港仔分社:香港仔大道223-227号利群商场地下
电话:28732213
肖箕湾分社:肖箕湾南康街18号康华大厦地下
电话:28854728
旺角分社:九龙旺角洗衣街62-72号
电话:27895888
观塘分社:观塘牛头角道300-302号裕民中心商场地下
电话:23428243
荃湾分社:荃湾青山道189号地下
电话:24991433
沙田分社:沙田大围村南道77-81号
电话:26917261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号
电话:24755367
土瓜湾分社:九龙马头围道426-430号
电话:27132021
屯门分社:新界屯门青山公路168地段
电话:26188188
香港华教有限公司
香港德辅道中268号岑氏商业大厦14/F
电话:25424811
澳门中华教育会
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
澳门中国旅行社
澳门长崎街新华大厦10楼
各报名站备有《考试大纲》,考生可径往索购。在国外的华侨考生也可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经使领馆推荐报名 。
报名时,考生须缴本人学历证明,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报到时补缴最后一学年的成绩单)、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并交付约合港币五百五十圆的通用外汇作为考试报名费。
不便径往报名者,可用通讯报名形式,将有关证明及报名考试费(另加邮资、代办费港币五十圆)径寄拟前往考试的报名站,报名站会将有关表格寄上,考生应于四月二十五日前将填就的表格寄回报名站。
报名后未参加考试者,恕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1. 填报志愿
1. 考生可填报四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填报四个系科或专业`志愿。
2. 报考内地联合招生院校的考生,亦可填报华侨大学和暨南大学各系科或专业志愿。
3.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填报二所预科学校。
1. 考试
1.科目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
中文、数学、历史、地理、英语
理工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
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
医药学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
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
理工类各专业和医药学类各专业可以兼报,但须参加医药类科目考试。
各科考试均为一百分,各类别满分以该类别考试科目成绩之和计算,即文史、理工类满分为500分,医药学类满分为600分。
以《考试大纲》为命题依据。
2. 时间
六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六月二十三日
(星期五) |
9:00--11:30 |
中文 |
|
13:30--15:30 |
物理、历史 |
|
六月二十四日
(星期六) |
9:00--11:00 |
英语 |
|
13:30--15:30 |
化学、地理 |
|
六月二十五日
(星期日) |
9:00--11:00 |
数学 |
|
13:30--15:30 |
生物 |
3. 地点
广州 广州华侨补习学校
厦门 由厦门招生办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试局安排
澳门 由中华教育会安排
北京 由北京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4. 考试规则由各考点向考生公布。
2. 录取
七月上旬开始录取工作。招生院校在录取线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择优录取新生。
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可到有关高校读预科或进行高考补习。
被录取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并经学校考试合格后可进入高等学校进行本科学习。
3. 入学及身体检查
新生入学报道时间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按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并可免修政治理论课。
4. 其他
学生上学原则上要缴纳学费和杂费,入学后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每一学年缴纳学费和杂费共计1000-1500美圆(或等值通用外汇)。住宿费按各校规定收取。
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自费探亲访友。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返回原居住地。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证件,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台湾省还须办妥途径香港返回台湾的香港再入境手续。或提供学业结束后能及时离开大陆返台湾的保证书。
报考艺术、体育院校的考生,须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由艺术、体育院校确定,考生本人要及早直接与要报考的院校联系。
凡符合本规章规定的报名条件,欲报考《专业介绍》所登高校之外的祖国大陆(内地)其他高等学校者,可参加本次考试。各报名站负责办理报名手续。考生的考试成绩及有关资料,由联合招生办公室负责转到报考学校,由学校根据其培养要求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可在国际互联网上查询成绩、录取情况以及招生学校的概况,联合招生办公室的网址是:
WWW.ECOGD.EDU.CN
中华人民共和国
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清华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汕头大学、华侨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中医学院、福建医科大学、福建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湖南中医学院、青岛大学医学院、湖北中医学院、湖北医科大学、江西中医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单
复旦大学附属中学、浙江大学附属中学、南京师范大学、广州华侨补习学校、中山大学、厦门大学附属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重庆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南京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