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外司来【2008】1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北京邮电大学全国来华留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组:
根据“扩大规模,提高层次,保证质量,规范管理”的来华留学工作原则,我部自2004年开始推广 “全国来华留学生管理信息系统”(www.cisis.edu.cn)(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各高校积极配合下,管理信息系统在近年的数据采集、统计和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中发挥了较好作用。
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受来华留学生高等学校全年开放、免费使用,我部要求接受来华留学生的学校将其作为来华留学生工作的日常工作平台。据统计,目前使用该系统进行日常工作的高等学校中来华生人数合计约占全国来华生总数的80%,尚有部分学校未使用此系统。
从来华留学生统计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工作出发,我司决定继续由管理信息系统承担2008年数据采集工作,现将2008年全国来华留学生数据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高等学校上报数据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对各校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确认,以保证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2、各接受外国留学生高等学校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准确上报学生数据。
3、北京邮电大学全国来华留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负责2008年全国来华留学生统计工作的数据采集和对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工作。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对未及时上报数据学校进行催报;负责对项目组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并向我司提交数据统计报告。
二、留学生数据采集
凡在2008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内就读于中国高等学校的外国留学生均为数据采集对象(不包括港澳台学生和华侨学生)。
三、具体操作要求
1、我司将通知项目组即日起开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功能,并于2008年12月10日关闭此系统上报功能。请各高等学校务必在2008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数据上报工作。数据上报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
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收到通知后即转发此通知至本地区各有关高等学校,并及时登录管理信息系统,了解和监督本地区高等学校数据上报情况。如在数据上报过程中遇技术及操作问题,请及时与项目组联系、咨询,以保证系统平台安全、正常使用。
3、请各有关高等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本校来华留学生数据上报工作,认真阅读数据上报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数据上报操作,如遇技术及操作问题,及时与项目组联系,以确保及时、准确上报数据。
4、凡已接受来华留学生但尚未开通管理信息系统帐号的学校,请尽快与我司来华留学工作处联系,办理开通手续。
四、联系方式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来华留学工作处
联系人:赵姗姗、张萌、郑晗
电 话:010-66097660,66096225,66097674
传 真:010-66097369
E-mail:gjs_lhc @moe.edu.cn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事务部
联系人:骆正华
电 话:010-66093922
传 真:010-66093915
E-mail:zhluo@csc.edu.cn
北京邮电大学全国来华留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组
联系人:黄小强、黄 明
电 话:010-62285635,62282889
传 真:010-62285635
E-mail:moe_cisis@yahoo.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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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件不以纸质形式下发,请从www.cisis.edu.cn或www.studyinchina.edu.cn上下载)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